历城区交通运输局采取三项措施大力加强交通法治建设,不断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,实现了“由依靠行政管理手段”向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”的转变,树立了交通部门的良好形象。
抓行政审批求规范,对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、申请条件、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进行全面梳理,逐一进行清理和规范,对4大类13个项目的开业审批放宽了限制,实现了10个审批项目由“承诺件”改为“即办件”。改革了车辆年度审验、汽车二级维护和交通违章处罚等管理方式,方便了有车单位和交通运输业户。
抓队伍建设求公正,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,制定了执法自查制度、举报查实反馈制定和错案追究制度,狠抓各执法管理窗口规范化管理,制定实施21字现场服务、审批代办、限时办结等“十项服务规范”,努力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抓阳光工程求公信,对交通工程建设全面实行招投标,择优选择施工单位,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标准。对工程资金管理和拨付实行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主管部门、分管领导、纪检审计部门及局主要负责人“六支笔”汇审汇签,打造阳光工程,提高公信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