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6日上午,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,到济南四建集团美林苑建设工地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。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,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城乡建设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工商局、市总工会,从11月25日起到明年1月15日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。
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,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、建筑施工、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。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、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;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;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、限制人身自由、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,也将依法及时查处。
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有关规定,责令其改正,对拒不改正的,处以罚款;对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、时间长、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,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,还要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。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,对恶意拖欠、情节严重的,依法责令停业整顿、降低或取消资质,直至吊销营业执照。
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: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:86265296,济南市清欠办:86401812,济南市总工会:1235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