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市城建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工商局、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,深入各建筑工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现场检查,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,将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,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;对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对恶意拖欠、情节严重的建筑业单位,建委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,降低或取消资质,直至吊销营业执照。
近日,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市城建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工商局、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,深入各建筑工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现场检查,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,将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,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;对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对恶意拖欠、情节严重的建筑业单位,建委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,降低或取消资质,直至吊销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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