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、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立法工作总体安排,现就向社会各界征集济南市2012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201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。
二、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方式
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信件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。
三、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基本要求
(一)提出立法项目建议,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,符合地方政府立法权限,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。
(二)立法项目建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:立法项目的名称、立法的必要性、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、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。立法建议项目已有代拟稿的,欢迎提交代拟稿以及立法参阅资料等。
(三)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,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四、通联方式
电话:82095769(周一至周五9:00-17:30)
传真:82095700
地址: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,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邮编:250002
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