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“调整功能定位、构建制度体系、完善评价机制,健全管理体制”的总体思路,我市近期出台了《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济南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,构建起了内容科学、程序严密、配套完备、有效管用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体系,有力推动了全市职称工作的深入开展。整套制度设计呈现4个特点:一是将多项改革有益措施经验上升为制度。结合岗位设置改革的深入推进,将按岗申报、差额预申报等制度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,着力构建科学设岗、以岗择人、按岗竞聘、合同管理的工作机制。二是构建了职称申报评聘制度框架。规范了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民主推荐程序,明确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评委会办事机构、主管部门、基层单位的职责任务、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,强化管理,规范行为,严格权限,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,使我市职称工作职责清晰,工作程序明确,工作责权分明,工作运转有序,全面提升了我市职称及岗位评聘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三是规范了职称评委会的组织管理。统筹规划,统一布局,打破系统、地区和单位限制,设立评委专家库,并对评委会的组建、动态管理、任务与程序、纪律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。四是健全完善了职称评聘责任追究办法。会同市纪委、监察局印发了《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,规定因弄虚作假骗取职称资格的,5年内不允许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。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,与专技人员资格考试、公务员录用考试、事业单位招考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