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申请复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及《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》的规定,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济南市政府市直部门及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